西港省法院8月5日判处4名中国人无期徒刑,他们杀害了2名中国同胞,并将尸体抛弃在河里试图销毁证据。

西港省法院发言人8月6日表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作出上述判决。法院还判处被告要向2名原告每人支付30万美元的精神损失费。
2025年7月18日,中国女子张如菊(音译)和中国男子董元元(音译)在西港第4分区的一家酒店被人杀害。凶手之后将2人的尸体拉到干拉省哥通县财通附近的百色河抛尸。
两人的尸体在7月23日被发现,警方随后在陆续逮捕了任家胜(以下均为音译)、姜宝、叶一勇、黄勇、熊强海、陈兴来和郭强等7人。

目前,任家胜、姜宝、叶一勇、黄勇四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三人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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