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柬埔寨最高法院对反对党“国家力量党”高级顾问隆春(Rong Chhun)的煽动罪上诉案做出终审宣判:决定维持其煽动罪名成立的判决,但对其4年有期徒刑予以缓期执行,同时对其施以为期3年的司法监管。此外,最高法院将原审判决中“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处罚缩短为5年。

现年57岁的隆春是柬埔寨著名的工会领袖与反对派核心人物。他最早以保护劳工权益闻名,是柬埔寨独立教师协会的创始人兼主席,曾多次领导抗议活动为工人争取权益。
2015至2017年间,他曾出任国家选举委员会委员。此后他曾任烛光党副主席,现担任活跃反对党“国家力量党”的高级顾问。
因长期活跃于劳工维权前线,并频繁在柬越边境划分、网络诈骗等政治敏感问题上发表批评言论,隆春曾多次被捕。
本案源于他此前公开对柬泰和柬越边境划界问题以及柬埔寨网络诈骗活动发表评论。2025年5月,金边市法院以“煽动制造社会动荡罪”判处其4年有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等待终审期间,隆春一直处于自由状态。在此前6月15日的最高法院庭审中,隆春坚称自己无罪,强调政府经常将煽动罪用作让批评者闭嘴的工具。
根据最高法院今日的最终裁决,隆春虽免受牢狱之灾,但在未来5年内将被禁止参与政治活动(包括投票或作为候选人参选),且在未来3年内被禁止离开金边及出国。
宣判当天,数百名支持者在最高法院外聚集。
隆春在步出法庭后对记者表示,这一判决非常不公正,国家和解依然未能实现。

虽然最高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但他和律师将详细研究判决书,以决定是否有机会向国王西哈莫尼申请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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